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深圳)法治建设论坛在深成功举办
11月11日,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深圳)法治建设论坛在深圳成功举办。
本次论坛由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广东省司法厅指导,深圳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支持,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承办。
在论坛开幕式上,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杨万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司长肖渭明,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深圳市委常委、前海管理局局长、南山区委书记曾湃分别致辞。
熊选国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法治建设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近年来,司法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探索密切内地与港澳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新途径新机制,不断推进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和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熊选国就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在推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在打造粤港澳法律服务国际品牌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在建设大湾区高水平法律服务人才高地中发挥更大作用。
杨万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要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化内地与港澳司法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联动港澳打造多元化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为大湾区法治建设开辟更广市场、汇聚更多人才、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法律服务品牌。围绕论坛主题,杨万明提出四点期望: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绘就大湾区法律服务“同心圆”;发挥港澳法律服务独特优势,打出跨域多元解纷“组合拳”;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优势,为跨域法律服务插上“智慧翅膀”;发挥大湾区地缘人缘优势,铸就大湾区法律“智库高地”。
肖渭明提出,近年来,各有关方面围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推进横琴、前海和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等涉外平台,举办多场国际化法律交流活动等,大湾区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建议深圳市继续勇立潮头、敢为人先,一要在与港澳和国际经贸规则深度衔接上率先示范,加快实现行政性机制、技术性机制和法律规则层面的顺畅衔接,二要在构建制度型开放格局上率先示范,努力打造国际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高地,三要在携手港澳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上率先示范,抓住RCEP实施机遇,探索完善规则机制,在推动加入CPTPP、DEPA方面主动作为。
陈旭东谈到,近年来,省司法厅联合港澳法律部门不断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以小切口推动法律服务规则机制软联通;内地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不断深化,港澳律师内地九市执业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港澳籍仲裁人员聘任数量不断扩充,仲裁调解联盟等平台建设加速推进;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对外发布,调解机制更加协同。对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的未来发展,提出三点建议: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高端法律服务资源集聚,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能效,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曾湃表示,近年来,前海着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在推动粤港澳跨境法律合作、规则衔接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不同法系下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全力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一是扎实推进跨境规则衔接,推动适用境外法律、跨境司法安排等持续取得突破。二是共建法律合作重大平台,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院等法律平台。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制定前海投资者保护条例,修订前海合作区条例,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委员会,健全外资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机制等等,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的新思路、新场域与新发展”的主题,论坛邀请了内地与港澳数十位专家学者,就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发展、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影响与展望、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大湾区争议解决机制中的协同合作以及如何有效应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等议题进行深度交流。现场有来自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研究单位和企业等相关人员近百人参加。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郭子平,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刘桂林,南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夏雷,南山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林锡丰,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院长肖璟翊,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李磊明等主办或承办单位代表也出席了会议。
在主题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论坛议题发表真知灼见,深入交流。
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的新发展与新思路
曹海雷(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深圳与港澳两地在法律规则衔接、法律平台搭建、法律实务融合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合作。为进一步开拓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建议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法律规则衔接提供深圳思路,用好已有法律服务建设优势,由点及面推动更多领域的法律服务合作,用好法律服务工具,以高质量服务模式为法律服务合作赋能。
韩大元(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一是要充分认识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对湾区建设的战略意义,二是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的法治化国际化需要专业化的律师队伍,三是关注后疫情时代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变化与新挑战;四是大湾区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有利于吸引国际法律人才。
张国钧(香港律政司副司长):香港着力推进与内地的司法协作,达成九份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并通过了《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香港律师内地执业、法律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促进了大湾区法律交流与协作;今后将会同最高法院开展内地执业香港律师的司法实务培训,探讨建立跨境纠纷线上调解平台等,持续推动法律服务合作。
刘德学(澳门法务局局长):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需以创新规则衔接、打破制度壁垒为基础,把具体事项做为小切口渐进式探寻最优路径;以开展多元合作、共建营商环境为推手,强化政府公共法律合作与私人之间法律服务市场联通;以联通三地市场、深化对外开放为发展方向,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措施、影响与展望
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法律服务合作的新平台
来源丨深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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